关于印发《吉林医药学院语言文字
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
现将《吉林医药学院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医药学院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6日
吉林医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印
附件
吉林医药学院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语言文字的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切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的通知》要求,立足于打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作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创建意义
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环节。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本要求,是强化师生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师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坚实基础。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目标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开展普通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要求,熟悉党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应法律法规,掌握语言文字相关规范标准,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日常教学管理,重视教师和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标准,师生具有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自豪感,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成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工作用语。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法规
成立吉林医药学院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与吉林医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一致,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
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从校园环境、教育教学、师生要求等方面出发,制定校园语言文字宣传、监督等一系列有利于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制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学生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教师考核,渗透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二)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充实、完善学校语言文字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更新语言文字网站内容,宣传普及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在各教学楼楼道内设置长期醒目的宣传标语、标牌;采取编发宣传材料、广播宣讲、推普周宣传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宣传推广普通话、应用规范字的重要性,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将用字规范和普及普通话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和常规管理之中,采取有效措施,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渗透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加强教职工普通话的培训与指导,确保学校中青年教职工100%参加培训并测试达标,坚持把语言文字达标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聘任教师必备的资格条件之一。
学校所有课程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学语言;所有的集体活动、各种集会、公务活动、学生的课外活动,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各种交流沟通,全部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
全体师生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汉字、标点符号等,必须正确掌握常用规范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减少错别字。学校公文、印章、标牌、自编教材、讲义、试卷、网络和教学软件、橱窗、大屏幕、宣传栏等使用的汉字以及教师板书、批改作业和书写评语等,都要符合规范要求。
注重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充分利用教育教学、课外活动、主题教育等学校宣传渠道,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教育活动,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营造规范且有文化品位的语言文字环境,创建和谐的校园语言生活,努力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化素质,提高中华文化自豪感。
注重学科教研和工作研究。积极引导教师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应用研究,针对学校特点和工作需求,及时总结经验,为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校园环境的营造、各类活动的组织等提供支撑,开发中华经典诵读校本教材及课程等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研究。
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带动其它院校和校园周边片区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主动服务社会、发挥学校基础作用方面贡献应有的力量。
四、总体要求
(一)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要明确各自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着眼长效,构建机制
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整体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的工作要求,定位准确,目标清晰,措施到位,注重语言文字工作的常规管理,相关要求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着眼长远发展,努力推动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深入发展。
(三)强化检查,及时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逐条对照学校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的达标标准,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要及时纠正和完善。
五、具体任务责任单位
(一)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文件制定(党委宣传部)。
(二)2016-2018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总结(语委办公室)。
(三)新教师聘任条件(人事处)。
(四)学校主要宣传栏和宣传用语用字规范的照片(党委宣传部)。
(五)学校宣传牌照片(党委宣传部)。
(六)学校校园网主页及分页的照片和网址(语委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七)教师教案和作业批改及试卷(教务处、各二级单位)。
(八)学生参加吉林省高校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的照片及获奖证书(语委办公室)。
(九)在校大二学生名册及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统计(语委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十)学校专任教师名册及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证书统计(语委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十-)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大型活动的相关文字材料及照片(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语委办公室、各二级单位)。
(十二)2016-2018年推普周方案、总结及相关活动照片(语委办公室)。
(十三)教师参与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相关课題及成果统计(科技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
(十四)师生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获奖情况统计(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各二级单位)。
(十五)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活动材料(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校团委、图书馆、各二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