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校园语言文字使用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有序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处理应用能力,促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紧密结合,更好地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二、组织与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教务处长、党委宣传部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相关机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教学、教学辅助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落实和协调。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
三、管理及职责
(一)评议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学校“创建迎检”的整体工作,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全校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9.做好语言文字校园网站的栏目。
(二)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化意识。
2.切实采取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学生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推荐推普工作和规范用字的优秀单位和个人。
4.督促普通话尚未达标的老师积极自培,争取早日达标。
5.组织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6.积极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
7.做好各项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四、基本内容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中,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讲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发现错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办公室名牌,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老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板书、批改作业、科研论文、案例等应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纳入考核范围。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三)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学生管理
1.热爱和宣传祖国语言文字。
2.坚持在校园内说标准普通话。
3.提倡在家庭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4.作业书写规范,不写不规范的汉字。
5.墙报、板报、橱窗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6.积极参加社区推普宣传活动,尽己所能纠正社会上的不规范用字。
推广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使校园用字规范化,交流普通话。
吉林医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